此篇文章轉引自文翰學長的網誌
 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Hansfeng/9969418

4.尊重律(The law of respect)

當我們在談論『界線』的時候,我們幾乎總是想到別人。所以在我們
心裡浮現的常是:「如果我向他說不的話,他會生氣的」、「如果我對他
說出我心裡真正的感受的話,他會一整個星期都不理我了?」
他會如何、她會怎樣,就一直出現在我們的對話中,我們害怕別人不尊重
我們的界線。

但是,就像耶穌所教導的:『為什麼看見你的弟兄眼睛有刺,卻不想
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』(馬太7:3) 我們常會論斷別人,卻忘了自己也有同
樣的問題 --- 我們尊重別人的界線嗎?是不是我們也常常這樣想?
「他怎麼可以拒絕來接我,根本就是順路嘛!他如果想要一個人安靜的
時間,可以在找其他時間啊!」
「他不來參加我們的聚會,實在很自私,其他人也都為此做了犧牲啊!」
「我之前都這樣幫你了,你這次不是也應該這樣幫我嗎?」
「不要?什麼意思,我只是暫時跟你借一點錢罷了!」

我們是不是也常論斷別人劃分界線的決定,以為我們最懂得他們「應該
如何給予」。言下之意正是:『他們應該要照我想要的方式來給我!』。但
是聖經中告訴我們,我們如何論斷別人,也必怎樣被人論斷(馬太7:1-2)
。這就造成了一種恐懼的惡性循環,我們不要接受別人設立他們的界線,我
們也不敢在必須向別人設立界線的時候,適當地說不。結果,我們只好讓步
,然後感到不滿或怨恨,於是我們所給出去的「愛」,就變得又酸又臭了!
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最好的教導:『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
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(馬太7:12)』
我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我們的界線,我們就應該先這樣對待別人的界線。
假如我們尊重、也喜愛別人的界線,別人自然也會喜愛與尊重我們的「不」。
但這不是說,我們就對於錯誤的「不」閉口不言(例如:他在他應當盡
的責任上說不),只是當我們要給別人意見的時候,必須是出於愛心與誠實
,並且依據聖經那全備、使人自由的律法。
最後,必須注意的是,『我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』
這不是說,我們以自我中心去想說:『我會這樣做,所以他也該這樣做』,
而是『他們確實是自由地做了選擇』。當我們能尊重別人、接受別人的自由
時,在他們向我們設下界線時,我們就不會生氣或撤回我們的愛。而我們對
於自己的自由也會更加的坦然。


5.動機律 (The law of motivation)

"我們的給予或選擇,應該是出於愛,而不是出於害怕!"

小文感到很困惑。不管是從聖經或是在教會、團契所教導的,都是要
他學習付出,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;但是他發現,事實卻往往不是如此。
他常常覺得別人對他的所作所為都不感激、也不在意;他也希望別人能夠
體諒他有限的時間與精力,可是每次人家對他有所要求,他就無法拒絕。
他以為這樣是很有愛心,而他也希望做個有愛心的人。最後,他的疲倦便
成了沮喪後,他來找我。我問他怎麼了?他回答說:『我愛的太多了!』
『你怎麼可能「愛的太多了」呢?我從來沒聽說過這種事!』我問到
『喔,很簡單。我對別人做的太多了,超過我所能夠的,這讓我很沮
喪。』他回答
『我不知道你到底做了什麼,不果我可以確定那絕對不是愛!聖經說的
真愛使人覺得嚐到了神的恩典,感到喜樂;真愛應該只會帶給人幸福
,不可能使人沮喪的。所以你的愛使你沮喪,那應該不是真愛!』
『你怎麼可以這樣說呢?我這樣為人做牛做馬,我給,我一直給,拼命
地給,你怎麼可以說我沒有愛呢?』
『我是依照你的行為所結出來的果子下結論的,如果那真是愛,你應該
感到喜樂,不是沮喪。你到底為別做了些什麼事情?』

當我們花了一些時間深談之後,小文發覺原來他的許多「付出」與犧牲
,並不是出於愛心,而是出於恐懼。小文發現在他小時候,如果他不遵照母
親所吩咐的去做,母親就會把感情退縮。於是,因著害怕失去別人的愛,小
文就開始學著,勉強自己給,給的心不甘情不願。小文也害怕別人對他生氣
,當他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,他的父親常常對他大吼大叫。於是,他變得對
那些會導致憤怒的敵對狀況感到畏懼,那種恐懼感使得他無法向別人說不。
小文害怕失去愛與怕別人對他生氣,所以老是像別人說好。這些錯誤的
動機使得他一直都無法好好地建立自己生命的界線。讓我們看看常見的幾個
錯誤動機:
1.害怕失去愛:那些向別人說好,事後又很不甘心的人,他們給予是因
為害怕失去別人的愛。他們的給予是為了想得到別人的
愛,因此,如果他們得不到愛,就覺得自己被對方遺棄
了。
2.害怕別人生氣
3.害怕寂寞:有些人總是對別人妥協,為了贏得對方的愛,使自己免於
孤單。
4.害怕失去內心那「好的一面」:因著對愛的錯誤認識,所以認為當我
們說不的時候,就是代表我們沒有愛心。
5.愧疚感
6.還債:許多人在接受別人的給予時,都還附加著使他們感到虧欠的信息
。『他這次幫忙我,所以我就欠他一次』、『父母愛我、養育我
長大,所以我欠他們很多』。這些人對於愛和付出有錯誤的認識
,因此認為自己必須為自己所得到的一一還債,不然他們就會有
愧疚感。
7.尋求被肯定:很多時候,因著缺乏被愛、沒有自信,所以我們就想要藉
著不斷地付出以贏得別人的肯定。

我的意思是:我們都有選擇的自由,有這種自由才會有愛!當神的愛充滿
在我們心裡的時候,我們就會樂意愛別人、為別人付出。能夠慷慨地將神的愛
和恩典分享出去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。施比受更為有福是真實不錯的!但是
如果你給予的動機,不是出於愛,而是因為害怕、愧疚、缺乏肯定等等,以致
於你在面對別人的邀請時,失去了自由作自己的選擇,那麼你的付出只會使你
不快樂!假如你服事的動機是想要除去恐懼,那麼你注定要失敗!
讓神協助你拿掉內心的恐懼,幫助你建立起對你有益的界線,保護你本應該擁有的
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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